凤凰网解读:李铁涉案金额近1.2亿,为何没判无期?

更新时间:2024年12月13日 10:06  来源:足球新闻

北京时间12月13日,官方宣布,前国足主帅李铁被判有期徒刑20年,那么为何会做出如此判决呢?我们从法律层面进行解读。

文:凤凰网/念洲

“李铁案”一审开庭时间是2024年3月28日,经过260天的时间才一审宣判,超出一般案件在审理后两到三个月宣判的审理期限。按照规定,若案情复杂或存在特殊情况,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延长审理期限,毕竟他涉嫌的罪名多达5项:受贿、行贿、单位行贿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。

受贿罪

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的,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。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数额特别巨大,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,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

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,这项罪名也是一审时控辩双方的焦点。控方认为,李铁在担任国足主帅期间,属于受托从事公务的人员,所以是国家工作人员。辩方则认为,李铁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。

罪行:2019年至2021年,李铁利用担任国足选拔队主教练、国足主教练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球员入选国家队、赢得比赛、签约俱乐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5089万余元,远超300万的界限,属于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

行贿罪

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。在经济往来中,违反国家规定,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违反国家规定,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手续费的,以行贿论处。对犯行贿罪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,情节严重的,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罪行:2019年,李铁为当选国足主教练,请托他人提供帮助,后于2020年给予他人人民币100万元,属于“情节严重”。

单位行贿罪

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,或者违反国家规定,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、手续费。情节严重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

罪行:2019年,李铁在武汉卓尔俱乐部任职期间,为谋取当选国足选拔队主教练、提高卓尔俱乐部影响力等利益,与该俱乐部负责人商定,请托他人提供帮助,卓尔俱乐部给予他人人民币200万元。

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

是指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。数额较大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数额巨大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没收财产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罪行:2017年至2019年,李铁利用担任卓尔俱乐部总经理、主教练职务上的便利,为河北华夏幸福俱乐部在球员转会、赢得比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先后收受华夏俱乐部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675万元,远超300万的界限,属于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

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

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给予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。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罪行:2015年至2019年,李铁先后在华夏俱乐部、卓尔俱乐部任职期间,为赢得比赛或获得有利比赛结果,与俱乐部负责人商定,请托其他足球俱乐部在比赛中配合或者消极比赛,华夏俱乐部、卓尔俱乐部给予相关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5万余元,远超200万的界限,达到“数额巨大”。

数罪并罚

综上所述,李铁的涉案金额将近1.2亿人民币,超过陈戌源的8103万。陈戌源犯的是一项受贿罪,被判无期徒刑,李铁5项罪名,数罪并罚之下,为何没判无期呢?

因为陈戌源是受贿罪一项罪名,直接判处无期徒刑。而李铁5项罪名,应该是没有任何一项被判无期或者死刑的。

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,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,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、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,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,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,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,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,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,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,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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